Total Pageviews

2021/09/19

[閱讀筆記] HOW NOT TO BE WRONG - 第17章:沒有民意這種東西 (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Public Opinion)

 

  1. 政府都希望透過民調來了解民意,但你會發現民調結果充滿矛盾。例如,多數人同意,透過削減支出與增加稅收來平衡州政府預算;但是當問到是否要砍教育、健保、交通、年金的經費?是否要增加所得稅、營業稅?沒有一個項目獲得支持。多數美國人認為,自己能受益的計畫,才是最該不計成本該保留的 (我沒說過我們不自私,只說過我們不愚蠢)

  2. 民意根本不存在,更精確地說,民意只是有時候會存在,在多數人對某項事務有清楚見解時,才能講民意

  3. 如果沒有民意這件事,民選代表如何做事?最簡單的答案是:如果人民沒有給你一致的訊息,就照你的意思去做。如果你是優秀的政治家,你就會說:「人民選我是要我來領導,而不是來看民調臉色。」

  4. 人並非完全理性的個體,我們日常生活常會出現矛盾與不協調的行為。個體之所以看起來不理性,有可能他們不是個體。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小小的民主國家,內部有驅動我們的各種辯論的聲音,我們盡量努力去平息爭議以及取得妥協。結果並非永遠合乎理性,它們好歹讓我們蹣跚前進,不會犯太多可怕錯誤。民主確實亂糟糟,然而它就是能發揮功效。

  5. 假設一開始 Amy 有兩個擇偶對象 Adam 與 Bill,Amy 需做出困難選擇;但是當 Clause 出現後,局面開始改觀,Clause 是個「無關的選擇」,魅力與可靠度與 Adam 高度雷同,但智力有差異,是個 Adam 略傻版,使 Adam 看起來更棒。經研究,有 ⅔ 的女性選擇 Adam。所以,如果你是正在追尋愛侶的單身漢,你就該選擇跟你一位跟你很像,卻又稍稍缺乏那麼點吸引力的人來當你的電燈泡

  1. 排序複選制 (IRV, Instant-runoff Voting) 是一種排序投票制度。在候選人超過兩名的情況下,選民在選票上按喜好排列其支持的候選者。計票時,首先依照選票上的第一選擇來計算候選人的得票,得票最少的候選人將被淘汰,然後將其得票依第二選擇重新分配給其他候選人,按票數再排序後,再將最少票的候選者排除,並將其選票分配給餘下的候選人,如此類推,直至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選票為止。(https://reurl.cc/MAZ2VK, https://reurl.cc/mLqp2l) 例如:

  1. Condorcet 的投票悖論 (The Condorcet Voting Paradox)

Voting Paradox

  • 當談論「個人選擇」時,如果一個人喜歡 A > B,同時喜歡B  >  C,那麼他就應該喜歡A  > C;

  • 但當我們談論「集體選擇」時,一個群體喜歡 A  >  B,同時喜歡B  >  C,卻不一定等於他們會喜歡A > C。

以美國總統大選為例

  • 就算談論同一群人,這群人喜歡 Donald Trump > Hillary Clinton,喜歡 Hillary Clinton > Bernie Sanders,他們仍有可能喜歡 Bernie Sanders >  Donald Trump。

  • 如果 Sanders 參選,很可能可以搶回一些因求變或不喜歡 Hillary而投給 Trump 的人,也可能令一些因不喜歡 Hillary 而沒有出來投票的民主黨人出來投票。但 Hillary 能拿到的一些主流民主黨選票和中間游離票,會否嫌桑德斯「太左」,的確是個問號。

  • 將 Condorcet's paradox 和今次大選的結果合併來思考,可以提醒我們,Trump 勝出,不一定代表他是最受美國民眾支持的政治人物,因為制度安排加上現實狀況,可以碰巧將一個不是真的那麼大受歡迎的人推上台。(https://reurl.cc/a95po3)


  1. 孔多塞陪審團定理 (Condorcet Jury Theorem, CJT)

Condorcet Jury Theorem

  • 如果開會的時候,與會者在一個對、一個錯的二選一的選項中投票,越多人做出正確決定的機率超過50%,越多人一起開會,就越可能得出好的結論。投票得出結果的正確性由 p 是否大於或小於 1/2 決定:

    • 如果 p > 1/2 (即每個投票人有更大的投出正確選項的可能),則投票人數的增加將會增大群體得出正確結論的可能。當投票人數趨近於無限大時,群體投票得出正確結論的可能性無限接近於一。

    • 然而如果 p < 1/2  (即每個投票人有更大的投出錯誤選項的可能),則投票人數的增加會增大群體犯錯誤的可能:此時最適當的陪審團人數應為一人。


  1. 根據「最適多數決」理論 (Optimal majority),如果把太多人湊在一起,每個人平均發言的時間就會被縮短,討論品質也會下降;因此,在這樣的會議上,要盡可能湊到相對多元的多方利害關係人,但人數又不能太多(亦即,這個過程恐怕無法真的做到「全民參與」),這樣才能有好的討論品質,也才能幫助大家在這個過程中得到相對好的結果。(https://reurl.cc/mLL65G)
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