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都希望透過民調來了解民意,但你會發現民調結果充滿矛盾。例如,多數人同意,透過削減支出與增加稅收來平衡州政府預算;但是當問到是否要砍教育、健保、交通、年金的經費?是否要增加所得稅、營業稅?沒有一個項目獲得支持。多數美國人認為,自己能受益的計畫,才是最該不計成本該保留的 (我沒說過我們不自私,只說過我們不愚蠢)。
民意根本不存在,更精確地說,民意只是有時候會存在,在多數人對某項事務有清楚見解時,才能講民意。
如果沒有民意這件事,民選代表如何做事?最簡單的答案是:如果人民沒有給你一致的訊息,就照你的意思去做。如果你是優秀的政治家,你就會說:「人民選我是要我來領導,而不是來看民調臉色。」
人並非完全理性的個體,我們日常生活常會出現矛盾與不協調的行為。個體之所以看起來不理性,有可能他們不是個體。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小小的民主國家,內部有驅動我們的各種辯論的聲音,我們盡量努力去平息爭議以及取得妥協。結果並非永遠合乎理性,它們好歹讓我們蹣跚前進,不會犯太多可怕錯誤。民主確實亂糟糟,然而它就是能發揮功效。
假設一開始 Amy 有兩個擇偶對象 Adam 與 Bill,Amy 需做出困難選擇;但是當 Clause 出現後,局面開始改觀,Clause 是個「無關的選擇」,魅力與可靠度與 Adam 高度雷同,但智力有差異,是個 Adam 略傻版,使 Adam 看起來更棒。經研究,有 ⅔ 的女性選擇 Adam。所以,如果你是正在追尋愛侶的單身漢,你就該選擇跟你一位跟你很像,卻又稍稍缺乏那麼點吸引力的人來當你的電燈泡。
排序複選制 (IRV, Instant-runoff Voting) 是一種排序投票制度。在候選人超過兩名的情況下,選民在選票上按喜好排列其支持的候選者。計票時,首先依照選票上的第一選擇來計算候選人的得票,得票最少的候選人將被淘汰,然後將其得票依第二選擇重新分配給其他候選人,按票數再排序後,再將最少票的候選者排除,並將其選票分配給餘下的候選人,如此類推,直至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選票為止。(https://reurl.cc/MAZ2VK, https://reurl.cc/mLqp2l) 例如:
Condorcet 的投票悖論 (The Condorcet Voting Paradox)
孔多塞陪審團定理 (Condorcet Jury Theorem, CJT)
根據「最適多數決」理論 (Optimal majority),如果把太多人湊在一起,每個人平均發言的時間就會被縮短,討論品質也會下降;因此,在這樣的會議上,要盡可能湊到相對多元的多方利害關係人,但人數又不能太多(亦即,這個過程恐怕無法真的做到「全民參與」),這樣才能有好的討論品質,也才能幫助大家在這個過程中得到相對好的結果。(https://reurl.cc/mLL65G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